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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断供” 业主被起诉-老白菜官网

玉州法官温情调解,15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以签订调解协议或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

时间: 2024-08-07 15:07:07 来源: 玉林晚报 作者: 陈洁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 “法官,感谢您如此耐心细致地调解,为我们争取到了分期还款的机会,让我们得以保住辛苦打拼才买下的房子!”近日,在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名山人民法庭一楼的审判庭内,被告张某向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经过该法庭法官温情调解,近期共有15件因房贷“断供”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以签订调解协议或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

被告张某于2016年1月因购房需要而向玉林某金融机构贷款103万元,还款一段时间后因偿付能力不足导致贷款逾期,经贷款人多次催收后仍未能依约还款,原告玉林某金融机构一纸诉状将按揭购房贷款人张某诉至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张某向原告表示了其愿意还款的意愿,但同时因为经济问题希望原告可以给予其分期还款的机会。而原告认为被告张某经多次催收均未出面协商还款事宜,还款的诚意及能力有待商榷,故未立即表态是否同意分期还款。

“金融审判关乎百姓民生,在妥善化解金融纠纷的同时尽可能保障当事人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玉州区人大代表在对玉州区法院审理的涉民生案件调研时建议。为有效化解该纠纷,承办法官考虑到近年来由于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一些按揭购房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不足才导致了逾期还款情况发生,于是决定优先采用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

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将了解到的被告的情况告知原告,并分析现今社会经济环境,劝导其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给被告张某一个机会,同时亦能彰显其企业担当。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被告张某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房贷,若张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玉林某金融机构有权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欠款本息,并对案涉房产拍卖或变卖所得款优先受偿。至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此后,法官又成功调解了另外14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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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断供” 业主被起诉 玉州法官温情调解,15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以签订调解协议或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

责任编辑: 梁琪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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